做好人遭冤狱酷刑 胡占亭绝食要求无罪释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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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二零一六年五月,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胡占亭因粘贴有关法轮功的真实信息,被海州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,劫持到沈阳第一监狱。七月三十一日,胡占亭因会见家属时拒绝穿囚服,遭监狱绑老虎凳等酷刑迫害。胡占亭因此绝食反迫害已二十多天,他要求无罪释放,称“下顿饭要回家去吃。”

法轮功学员胡占亭,男,一九四九年出生,今年六十八岁。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得知,胡占亭被二审已非法维持一审冤判七年,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关押至锦州监狱,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之前,被劫持到沈阳第一监狱。

酷刑演示:老虎凳

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,胡占亭会见家属(恰巧当天也有检查团来)时,因拒绝穿号服,遭狱方绑老虎凳酷刑和打骂等迫害,从而开始绝食反迫害。会见电话中,胡占亭说:我要和平理性反迫害,有师在,有法在,身体那点苦,我吃得了。他说打了两次“营养针”后,他没再让打。

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、九日,沈阳第一监狱高戒备监区(即十九监区)徐队长,因胡占亭绝食一事,两次与家属联系,八月十日,安排家属和胡占亭直接通了电话。

八月十五日,沈阳第一监狱徐姓队长又让家属给他们领导贺某打电话,贺某向家属表示,老头(指胡占亭)怎么劝也不行,要求无罪释放,贺某让家属快点来劝说。

于是,八月十六日,家属到沈阳第一监狱会见了胡占亭。胡占亭因十七天水米未进,身体有些虚弱,由两个狱警架着出来会见,和家属隔一层纱窗,近距离见面,贺某也在当场,会见全程有录音录像。

胡占亭态度坚决:绝食反迫害要求无罪释放,下顿饭要回家去吃。原因是监狱里的人,他能讲真相的都讲了,能救的已经救了,不能救的也救不了了,他不能在里面继续呆了。胡占亭还表示,他自己的事靠自己做,不让家属请律师,也不用会见,不如有时间多救点人。还说监狱那些警察太可怜了……

狱方负责人贺某表示很无奈,说安排多人劝说无效,包括“你们炼法轮功的人”也劝不了,而贺某没有意识到胡占亭修法轮大法,是守法公民,本来就不应该被非法判刑的。

非法抓捕、判刑迫害

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,胡占亭因粘贴有关法轮功的真实信息,被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国保队长周志勇、张志强、阜新市和平派出所司宝坤(所长)、高号四人非法跟踪,并抓捕、抄家。

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,胡占亭在阜新市海州区法院被非法开庭,律师做了辩护,但法庭剥夺了胡占亭本人的辩护权。胡占亭被阜新市海州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,之后他上诉至阜新市中级法院。阜新市中级法院在律师委托书未到之前,案件从海州区法院刚刚递送几日,就故意绕开律师,草草非法暗中宣判——维持原判七年。

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,胡占亭被劫持到锦州监狱,当年十月一日前,被秘密关押到沈阳第一监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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